2004年12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偷渡去国外 半途遭遣返
曾新泉

  最近几天,乐清市公安局分别对3名被遣送回籍的偷渡客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5天和罚款3000元。
  乐清市蒲歧、磐石和石帆的侯某(男)、陈某(女)和吴某(女)想去欧洲某国,因嫌签证麻烦,便选择了偷渡。在北京某“蛇头“的安排下,他们先后于今年6月、9月和10月非法出境到达俄罗斯,但当他们进入乌克兰境内时,先后被当地警方查获。在被关押审查后,三人被乌克兰警方遣返回我国。(曾新泉)